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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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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方天至已打听出了答案——

沙漠之王扎木合。

扎木合已死了,前些日子刚死在天一神水之下。

人走茶凉,沙漠之王的风光自然大不如前,但他的女儿黑珍珠还活着,人称“小王爷”。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既然有“小王爷”在,那他的人马便仍是任何想在沙漠讨生活的人,都绝不敢小觑、也避不开的一股力量。

他们大约会知道石林在哪。哪怕不知道,也绝不会连一点“观音”的消息都不清楚。且退一步来说,扎木合的人马是明面上的势力,要找他们,总比找石林要容易得多。

至于到哪里去找“小王爷”的人——

方天至决定碰碰运气。

沙漠和别的地方有一点是一样的,都有商人、盗匪,也都有黑店。只要沿着商路、不偏离太远,想来总有一天能遇到人,只要有人,就一定会有更进一步的线索。

这个运气别人碰不了,因为行走沙漠没有水源,碰运气等于赌命。但方天至可以随便碰,买来的水喝完了,他还有区区十几万积分,心中一点也不慌。

骑着骆驼深入沙漠十余天,一日黄昏时分,方天至迎着漫天风沙缓缓淌过一片平缓的沙丘,直到能看清的近处,才忽而发现原本廓影般的石山后,竟有一间客店。那客店傍山而建,低矮狭长,浑浊的红日斜悬在西屋角上,照亮了墙面上八个白泥大字,“馍馍清水,干床热炕”。

看来他的运气还算不错。

方天至下了骆驼,将缰绳牢牢系在店门前深深扎入地底的粗木桩上,登上一级铺着厚厚黄沙的木阶,掀开油亮发黑的棉布帘子,推门而入。

棉布帘子一放,嘈杂的风啸声立时给掩住大半。他掸了掸僧袍上的浮尘,跺跺脚,这才抬手摘下遮风的黑纱藤笠,目光四下一扫。

这店里粗粗一看人不少。五六个大汉围在桌边赌牌,一个瘦小老头儿缩在柜台里抽烟袋,另有一个健硕汉子在做洒扫。

他洒扫的方式与别人不大相同,只提把铁锹往地上扬沙子,那沙子被他用锹头反复的铲,渐渐便将地上粘稠的血渍沾住了,他最末铲开一层泥地皮,将一锹血泥扬进一只藤篮里,嚷道:“你们他妈的,以后别在屋里办事,倒让老子在这洗地!”

所有人仿佛都没看到店里进了客人般。而直到此时,那汉子才斜着眼睛,瞧了方天至一眼。也不知道是不是【圣僧】称号起了作用,他脸色微正了正,冲小老头道:“掌柜的,来了个和尚。”

小老头吧嗒吧嗒嘴,鼻孔里钻出两道白烟,亦抬起头来,瞧了瞧方天至:“客人吃饭还是住店?”

方天至知这必是家黑店了,便握着帽顶,走到最近桌前捡了条长凳一坐,道:“阿弥陀佛。有时令蔬果、新鲜菌汤、葱油拌面没有?”

小老头在沙漠里混了这么久的江湖,还没见到口气如此大的客人,不由眯着眼,把烟袋锅在鞋底上磕了几磕,笑道:“有是有,不过得先交钱呀。”

方天至道:“没有钱。”

他话刚说完,提藤筐的汉子便回头冷冷看了过来。

小老头也不笑了。

恰逢打牌的一个汉子输了钱,听小老头轻轻咳了咳,便将牌面一推,瞪着一双泛血丝的眼珠子站起身来,气势汹汹大步走到方天至面前,道:“老子就说为什么输钱,原来是看到你个晦气的秃驴!”伸出蒲扇大的巴掌,便往他脸上掴了过来。

方天至坐着不动,桌下却弹腿往他膝盖上猛地一踹,那汉子连他腿影儿都没瞧清,膝盖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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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