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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博物学”“博物馆”时,我们需要反思:(1)西方传统自成一范,分类细致和逻辑缜密,自然科学方面尤甚。将naturalhistory和museum译为“博物(学/馆)”造成历史性误会。(2)我国传统“博物志(学)”在价值体制、知识分类和呈现形制上与西方大相径庭,属于正统经学以外的特殊体制和体例。(3)用同一个既不是中国传统的博物志(学),也不是naturalhistory和museum本义去对应,便出现三者原本非一物因用同一个语词而误以为一物的窘境和尴尬,导致认识上的困境。
中国“博物学”与西学的科制化不同,中国的博物学有一套自己的规范和学理;现在社会上普遍认识的这一用语是由西方引入的,“事实上中国人并没有一门学科,一个知识体系,甚或一个连续的学术传统,刚好与西方的‘博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相对应……‘博物学’也是19世纪翻译西方著作时出现的新词新义”——其实更应该属于旧词新意。因为我国自古就有“博物”——包括概念、分类、文体、知识相融合的“博物体系”。
从现存的材料看,商周时代的甲骨文、金文就具有这一特殊的“博物体”雏形,其内容涉及当时的天文、历法、气象、地理、方国、世系、家族、人物、职官、征伐、刑狱、农业、畜牧、田猎、交通、宗教、祭祀、疾病、生育、灾祸等。直到秦汉以后,逐渐形成了正统的“经史子集”知识分类,使“博物”从属于正统的分类体系,或者成为正统分类的“补充”。
我国最有名的《博物志》当数张华所著。综观之,笔者称之为“博物体”,包括(体识、体类、体用、体例)。全书十卷包括:卷一(地理:地、山、水、五方、物产),卷二(“外”、“异”国、人、俗、产),卷三(异物种:兽、鸟、虫、鱼、草木),卷四(物论),卷五(方士、服食、辨方士),卷六(考释:人名、文籍、地理、典礼、乐、服饰、器名、物名),卷七(异闻),卷八(史补),卷九、十(杂说上、下)。其中有以“物理”为题的专论,不过,它与“物性”和“物类”互为一体,即“物性(特性)—物理(关联)—物类(分类)”。
中国的博物学,作为经史子集补充的博物,在我国今天的“遗产运动”中尤其要珍视,其中体系、体性、体质、体貌、体征等都缺乏语境化的完整研究。如:《尚书》、《周易》、《淮南子》、《鬼谷子》、《抱朴子内篇》、《黄帝内经》、《吕氏春秋》、《山海经》、《史记》、《水经注》、《太平御览》、《本草纲目》、《天工开物》、《长物志》、《博物志》、《徐霞客游记》、《藏药药典》、《尔雅》、《说文》的分类等。《尚书》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经典之一”。根据孔安国《尚书序》中对其体例的分类,有六大类,即“典、谟、训、诰、誓、命”。典如《尧典》,记录帝尧的事迹;谟如《皋陶谟》,记载了宫廷上的君臣谋划和议论;训如《伊训》,讲的是商代老臣伊尹劝诫商王太甲要以史为鉴,加强德政;诰如《康诰》、《酒诰》等,是周王朝册封文王之子康叔的告谕,记载了周公对康叔的督导训诫;誓如《甘誓》、《牧誓》等,是作战前的誓师之词;命如《文侯之命》,是君王任命官员、侯伯的册命之词。分类作为认知和表述的重要依据,我国的博物学独树一帜,福柯正是受到我国博物学分类的启发而作《词与物》。
这些东西当中并不缺少乾隆皇帝所熟悉的事物,虽然他不乐意和平民百姓以及那些西方的蠢货分享这些东西。可博物学又不仅仅只包括这些内容,而且作为帝王威严的一部分,即便是那极小的一部分,似乎也可以在欧洲人那里制造出足够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