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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普通坑人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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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同身受,很是同情。

可始终感觉漏掉了什么,细细思索,猛然惊觉。

纳尼?方仲永?

伐柯!方仲永!伐柯!!!

这就对了嘛!据王安石《伤仲永》所言:“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那么方仲永的第一首诗写的是什么呢?诗曰:父母恩如山,百事孝为先。比邻相和睦,犹如月团圆。这就是一首打油诗嘛!因其出自五岁孩童之口,也就被称为“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看水平倒是与这位几十年都没有考上大学的老童生挺般配的。

而且这位老童生(愤青)的报仇目标也不好实现啊!为妻报仇?其妻自己悲痛而亡,大概是没什么仇可报的。恐怕也不仅仅是为子报仇。他最希望的应该还是“东华门外唱名”,这可是地狱级难度啊!

诸位看官,什么是“东华门外唱名”呢?有宋(北宋)一朝,初期凡获进士功名者,由皇帝于东华门城楼挨个点名,以示亲厚。但那时才多少个进士呢?一科十几二十几,三十人就算多了。

后来,皇帝觉得国家需要更多的人才来治理(拉拢士人),一科就有三四百人(含三甲,即赐同进士出身者)。再由皇帝一个一个的喊名字就不太现实了——把皇帝累着了怎么办,于是就只唱名三鼎甲,即所谓的状元、榜眼、探花。

也许会有看官说了,考个前三名很难吗?你看人家动不动就是侯爷、王爷什么的,怎么到你这儿就不行了呢?

大名鼎鼎的欧阳修,在刚刚过去的天圣八年(1030年)的殿试中,仅名列第十四名,所获职称为“进士出身”,比前三名的“进士及第”低一个档次。这次考试成绩可是要记入档案,跟一辈子的,想改都改不动。

要知道欧阳修在国子学的广文馆试、国学解试中均获第一名,成为监元和解元,又在第二年的礼部省试中再获第一,成为省元,也算是“连中三元”的学神了。谁能想到,殿试就马失前蹄了呢?

据说,晏殊对此的解释是“永叔锋芒过于显露,众考官欲挫其锐气,促其成才”。欧阳修时年23岁,而状元王拱辰只有18岁。莫非是长得不够英俊?莫非是无人提携?水太深了,细思极恐啊!

富贵觉得就算自己再牛,也不敢说在文采上超过欧阳修——估计也没几个人敢说。

论长相,看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方仲永倒也是正太一枚,或能一争短长,但谁知道会不会长歪了呢?

论人际,自己既不是汴梁人(王拱辰乃开封府咸平人,妥妥的有照顾分),崇拜的几位名人:欧阳修,这个不用提了,即将倒霉,且还要一直倒霉下去;包拯,在家为父母守孝呢;晏殊,倒是可以琢磨一番,只恐搭不上话呀。

除此之外,还有最大的障碍——著名皮肤病患者王安石(有史为据,疑似银屑病)。

不知比方仲永小一岁的王姓患者是出于什么心态,中了进士(1042年)之后想起了小时候的“玩伴”(?)遂为之“立传”。先是平淡无奇地夸奖了几句。而后春秋笔法就上来了——父利其然也。妥妥的一位因小利而耽误孩子前程的愚昧小农呀!再写及与方仲永的第一次会面时,就变成了“不能称前时之闻”。

你是个小屁孩,他是个小屁孩——十二岁VS十三岁,如何便知道了“不能称”?

腹黑一点想,两名选手比才艺,王姓选手惜败而怀恨在心。待到自己荣登进士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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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