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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尽头一片朦胧。‘哒,哒’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什么也看不见,看到只是一匹老马,一件破旧的披风;听见的只是一曲凄凉的小曲儿,一阵缓慢的马蹄声。
……
白云山脉是中原大陆第二大的山脉,绵延不断,白云山脉周围大大小小的武林门派犹如繁星一般,其中北端的飘雪山庄是武林三大世家之一。
冬日的寒风总是太过霸气,尤其是群山中的冷风比其他地方都要咄咄逼人,转眼间,冷杉苍松都变成了琼枝玉珂,大地褪去了一秋的素衣,换上了洁白的新装。飘雪山庄的门口却不曾有着厚实的积雪,庄前的路上整齐明显的车辙印在这一方天地却是异常的明显。
今日的天气似乎比前几日更冷一些,飘雪山庄门口的下人们也只能靠在门墙的角落,好在也有着火盆能够取暖。
忽然间,山路尽头一阵疾驰的马蹄声传来,两面看门的下人听见了声音齐齐向远方看去,只见马蹄声伴着四散的雪花向着山门而来,枣红色的烈马在这一片雪白的山间显得那么的耀眼。眼见离着越来越近了,却不曾见到该马有减速的趋势。
“吁...!”一道清脆的女声从马上发出,那匹枣红色的烈马扬起了前蹄,随后重重的踏在了地上,鼻间喷出一股热气,其中一名下人赶紧过来拉住马匹,马上随即翻身下来一名女子,只见她穿着深色的织锦羽缎斗篷,内有一身月白色搀杂粉红色的衣裳上锈着水纹以及无规则的制着许多金银线条,手中握着一根短枪。
她把斗篷拨开,只见其发自然垂下,并束结肖尾垂于肩上,简单随意的结鬟于顶,其上随意的插着一件精雕的梅花白玉簪;而她的容貌虽不是惊世绝俗,却也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她的确是一个非常美的人。
她是李梓桑,她不是闺阁中的小姐,而是江湖中的女人。
她喜欢骑马奔驰,也喜欢大碗喝酒,也喜欢耍自家最锋利的长枪。
很多人都见过她,在繁花似锦的城市,在荒无人烟的荒漠,在土匪纵横的山区,也有温婉宜人的江南。
武林中的人都不会忽视她手中的短枪,那是飘雪山庄的神兵之一踏雪枪。
江湖人也叫她‘踏雪神枪’,很简单,因为她很厉害。
“大小姐,庄主已经在书房了。”拉着马的下人说着。
李梓桑对着手心呼了口热气,搓了搓手才笑着说:“知道了,照顾好我这匹宝贝啊。”她的声音婉转悠扬,让人倍感舒适。
看到下人牵马走后,她也整了整自己的衣裳便向山庄内走去,沿路遇到的下人都会齐齐问好。山庄内的景色却不像外面的山间那么粗狂的冬日景象,山庄内的景象更加的景致,四处忙碌的人更加增添了许多生气。
“小妹,你怎么才回来,爹已经等你很久了。”一位从房内刚出来的男子看到李梓桑责问道,这位男子穿着一件蓝色云翔纹劲装,腰间系着犀角带,只缀着一枚白玉佩和披着一件白色大麾。该男子就是飘雪山庄的大少爷,李温书
“大哥,这不是回来了么,下次不敢了。”李梓桑看到李温书只能吐了吐舌头,挽着他的手臂说道。
李温书最疼爱自己的妹妹,即便犯错也不愿多说,只能拍了下李梓桑的头说道:“行行行,待会儿去书房见到爹时记得要承认错误,今天二叔也回来了。”
“二叔也回来了?大哥,那我先去了。”李梓桑听到自己二叔也回来了,顿时喜笑颜开松开挽着李温书的手向书房跑去。李温书只能摇了摇头便去忙自己的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