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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走过自己身边的七八岁的小孩手上居然拿了一个完好的鞭炮。
他回身仔细一看,想起了,这小孩叫徐小龙,他爸是县上百货公司的营业员。
这小孩每天放了学都在百货公司大门外玩的,前世就认熟了的。因此,吴尚荣虽然才重生过来,他还是认得这个小朋友。
他手上的鞭炮肯定是趁他爸不注意,在公司柜台里成串的鞭炮上扯下来的。
吴尚荣看到了鞭炮,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于是转身往回追了两步,在徐小龙身后悄声喊道:“小龙弟弟,把你的鞭炮卖给我行吗,我给你一角钱买。”
今天吴尚荣身上恰好有钱。今天学校伙食团退了他二元三角五分的助学金,因为他们7月18日就初中毕业了。往年没吃完的助学金移到下学期,今年毕业了,没有吃完的菜票退钱,饭票退成粮票。
那个叫徐小龙的小孩听见这个大哥哥要出一角钱买他的鞭炮,自然乐意,因为一角钱可以买三个米粑吃了。
孩子实在,不能让大哥哥太吃亏,还主动送了吴尚荣半盒火柴。
江沁兰见吴尚荣出钱买火柴和鞭炮,大概猜到了吴尚荣的办法。
谁知吴尚荣却把火柴和鞭炮递给江沁兰,同时悄声说道“兰子姐,一会儿我去前面把知青姐姐换下来后,你就把鞭炮点燃从后面丢到犯人脚下。”
鞭炮一响,犯人必然吓一大跳,手放松的一瞬间,我就会朝地上一蹲,那警察管教见机会来了,必然马上开枪,就可以将那犯人打死或打伤。
江沁兰道:“为什么要你去换那个姐姐呢?鞭炮响的同时,我们提醒姐姐蹲下就行嘛。”
“你没有看见吗?那个姐姐与犯人身材一样高,起码有一米七以上。她纵使往下蹲了一下,那犯人头部和胸部露出不多,万一警察怕误伤到姐姐不敢开枪乍办。
而我只有一米四多一点,只比犯人的肩膀高一点。
我不下蹲,犯人的头都在外面。
江沁兰想一想,是这个道理,就同意了吴尚荣的计划。
于是吴尚荣跑了几步,来到了挟持女知青的犯人前面,对犯人道:“亏你还是一个男子汉,拿一个女子做人质,太没有出息了。”
“你把那个姐姐放了,我来当人质。当然,你如果怕了我一个小学生,就当我这个话没有说。”
那犯人道:“老子今天把命都豁出去了的,老子会怕你一个小娃儿?”
“你来了敢搞啥子妖蛾子,老子一镰刀劈死你就是。”
就这样,在那个警察和民兵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刚重生过来的吴尚荣主动到了犯人身边,成了犯人手中的人质。
但犯人把吴尚荣的脖子勒住时,就有些后悔了。因为,此时的他自己必须要弯着腰才能把头躲在吴尚荣身后。
这样不能让人质贴在自己胸口上,自己对人质的掌控就很不牢固,真要发生了什么事,人质就很容易挣脱。
正当犯人在东想西想时,“轰!”脚下毫无征兆地传来爆炸声。
犯人本能的双脚一跳,勒住吴尚荣脖子的手自然松开。
吴尚荣感觉脖子边的手松开,按计划身子往下蹲去。但刚蹲下十来厘米,突然感觉头皮被扯得生疼。
原来,那犯人刚把手放开,立即就想到那是保命的人质。
手慌忙往下抓,抓住了吴尚荣的一撮头发。
吴尚荣想到,这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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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