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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故事?”王离眸子一亮。
“现在还不是讲故事的时候。”王诩摆摆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杜蕾斯,套在了自己的运动鞋上。
之前踩到排泄物的惨痛经历让王诩十分心痛,毕竟在这个时代,应该没有什么比自己脚上这双运动鞋更舒适了,他还想多穿几年呢。
好在有避孕套这种便携式多功能神器,作为一个经常混迹在荒郊野外的工作人员,这是必备的装备。
给鞋子加上了安全措施,让王诩倍感心安,大步的踩着被驼鹿血染红的土地走过去,看着驼鹿剩下的骨肉。
被剥皮肢解后的驼鹿同样庞大,犹豫身子是在太大了,小刀很难切割开。
被奖赏了一整只小腿的墨壬凑过来狗腿道“大帝想要做些什么?交给我就行了。”
王诩指着鹿身“应该抬不动吧。”
“要是等墨甲他们都来的话,应该可以抬得动。”墨壬也有些拿不准,毕竟他们从来没有猎杀过这么巨大的猎物,昨天的马鹿也才三百多斤,三个人抬着并不费力,六个人轮班抬十几里回到部落没有问题。
但是眼前的这只驼鹿光身子可能就有六七百斤,这可不是再加三个人就能轻松抬走的,更别说今天的路程比昨天还远。
而且要是只带走一点,真的太浪费了,一想到族里那群骨瘦如柴的族人,王诩就更不敢浪费了。
但是想要都抬回去,一定会耽误行程,而且马上就要傍晚了,太阳下山之前要是赶不回去,在这座森林中真的很危险,即便王诩手里有着指南针和手电筒,也不敢保证能够带着他们走回去。
而且墨狼还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野狼群的痕迹。
就在王诩思索的时候,突然瞥见因为吃的太饱而躺在石头上感叹人生的墨狼,他吃撑的肚皮给了王诩灵感。
“把肚子给我切开。”王诩对着墨壬喊道。
“啊?”墨壬手一抖,手中那个被他啃得油光发亮的骨头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