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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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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就是制造和维护武器的人,他没有权力使用武器,有权力使用武器的人必须是皇帝指派的人。这是有战争时指挥使的尴尬处境,即使平时,指挥使的权力也相当有限。卫所的部队平时要做的除了训练外,还要务农。中央政府会在他们的驻地附近划出一块地来(军屯区),让他们来耕种,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在卫所制最健康的那些年,全国的卫所军士每年都能生产三亿公斤粮食,足以供养一百万军队,从而使中央政府节省了大量军费。

卫所军士和军官的身份都是世袭的,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军士,你的后代也必须有一个人是军士,你如果是军官,你的后代里也必须有一个人是军官。如果你倒霉,生的全是女儿,那政府就一直等着你,等你生出能当兵的男孩来为止。如果你真的太无能,那只好让你的亲戚来充数。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卫所制度的好处是,将不知兵,兵不识将,不会有大将趁出征时造反。这是每天都处在恐惧中的独裁分子最喜欢的。卫所制还有个好处是,由于士兵在卫所是带着家人的,政府已经把他们的家人记录在册。所以他们为了养家,必然要努力耕种。当他们出去战斗时,由于牵挂家人,也必然竭尽全力地战斗,而不会逃跑。

刘伯温曾仔细研究过中国历代以来的兵制,他发现,主导中国多年的兵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征兵制,这一兵制的好处是,举国皆兵,有事召集,无事务农,兵员素质好,来路清楚,平时军费开支少;但缺点也很明显,兵员都出自农村,如有长期战争,势必影响农业生产。而另一种募兵制,好处是应募的多为无业游民,当兵是职业,训练有素,战斗力强悍,兵员数量和服役时间不受农业生产的限制;可缺点是,要维持庞大的军队,军费开支就很大,招募的士兵大部分来路不明,没有妻儿老小的牵挂,容易当逃兵,也容易叛变。刘伯温的想法是,扬长避短,将武装力量和生产力量结合起来,既可以在战时有军队可用,又可以避免财政负担。于是就有了卫所制。

明代卫所的兵源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朱元璋起事时所指挥的军队,它的班底就是朱元璋当初在郭子仪手下回老家征募的士兵700人;第二种是归附军,包括元政府的投降部队,陈友谅、张士诚等群雄失败后的军队;第三种则是谪发,因犯罪而被罚充军的,也叫思军;第四种,籍选,亦即垛集军,是根据户籍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

这种军事制度一经刘伯温提出,朱元璋确认后,发展迅猛,到1390年时,全国共有卫547个,所2563个,可以参战的士兵达300万。

其实,卫所制并非是刘伯温的原创,早在1363年,那位“身在江南,心怀塞北”的张昶在元大都时就已提出过。张昶提出卫所制是他的高瞻远瞩,也是他设想对元王朝兵制作的一个升级。

蒙古帝国兵团的最高统帅自然是大汗。大汗的下面设有宗王、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五十户长、十夫长等各级指挥官。

蒙古帝国军队的基本战斗单位是千户,有一部分千户分属于宗王,即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成员,其他千户则编入左右两翼军,由左右翼万户长分掌。

蒙古帝国军队的兵员主要是蒙古各部成年男子(15岁到70岁)。这些人服兵役被纳入国家法律,无论贵贱,也不论家中人口多少,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必须要服兵役。在平时,他们进行牧业生产和其他活动,一旦有战事,就要根据大汗的需要,或者“空营帐而出”,举国皆兵,或者抽调其中一部分人出征,被抽调者的奴仆也要随军行动。

随着地盘的不断增加,灭亡的国家不断地增多,蒙古帝国积极扩军。这一支扩充的军队被称为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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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