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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习惯了,隔段日子不喝,还真是想念。”
“那便多饮几口。”宁芝夏将皮壶交给阿魏,似笑非笑。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感觉。
一皮壶酒,大半进了阿魏肚子,阿魏微醺之际甚至快忘了宁芝夏有着“少主客人”这重身份,直叫“怎么样,我今日就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宁芝夏毅然击掌:“好!”
“哎呀没带见面礼……等我回去再补!”
宁芝夏慢悠悠道:“做朋友便要陪着朋友是不是?”
“那是自然!”
“你陪着朋友再战几场沙盘如何?还是不胜酒力……”
“这点酒能奈我何,我们再战!”
这次宁芝夏连胜三局。
不仅如此,还从不知什么地方拿出两根鸭蛋粗细的白蜡杆子:“听说十八般兵刃,在军中其实只有刀枪剑棍最是实用。你我兴致正好,可愿一试夜战?”
这般粗的白蜡杆装上枪头就是大枪,稍微细一些就是花枪,枪乃百兵之王,易学难精,却与长矛不同。长矛多为硬木,横冲直撞讲一个猛字,枪杆必须带弹性,闯入敌阵施展开来,有“枪若游龙”之美誉,便是说的借力打力。
阿魏接了一根,在手里颠了颠颇为沉重,加把内劲抖开了,见杆头微震,赞声:“不错!”
做枪的白蜡杆子,光是种植就与别样树木不同,简言之既费功夫又烧银子,阿魏手上这根,最少也长了十三四年,又粗又直,沉甸甸的压手,光溜溜不见一个节疤,首尾几乎一般的粗细,如此百里挑一的好料,不是出自国家专管的用作军器的树林,种植者便只能是爱武成痴之人。
宁芝夏比了个起手式,将白蜡杆一提,杆头虚点。
阿魏也比了个起手式,足下蹬地,杆头一抖直奔面门。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两根杆身一触即分,阿魏暗暗为对方叫了声“好俊的功夫”,耍枪的人都有一套好内功,加上一把好腰力,看不出宁芝夏竟然如此厉害,此次他可不敢托大,打起精神使出浑身解数……
――随后虽说没有被打得满头包,但是也像林虎峰一样,滚了一身尘土。
宁芝夏收势,重新裹上自己的斗篷,慢悠悠走到沙盘前,弯腰捡起皮壶,塞进斗篷。这才走到阿魏面前,探手将对方从地上拖拽起来,半背半抗,带到原准备给林虎峰的屋子,将人横在床上,转身走出。
阿魏在他关门之后,刷地睁开双眼,毫无醉意。这个宁芝夏有一手啊,且不说这身武艺,会隐忍能激将,谋而后动,学以致用,饶着学到能耐,还能拐着弯的替兄弟出头。另外,此人虽然有些难以捉摸,但本心还算不错,他到是小看了这人。嗯,不愧是少主吩咐好好对待的客人,少主始终英明神武。
此刻阿魏心中英明神武的少主,正十分英明神武地指挥王大夫做着一点也不英明神武的事:“……对,再用点力……嗯……痒……疼,就是这里……”
王谢坐在床尾,大腿上横搭了一条布巾,布巾上搁着一只骨肉匀停的足。王大夫十指在这只足上轻拢慢捻的,从足背到足心,从足跟到趾尖,各处穴位一一照顾周全。
越陌明早动身,行李等一应物什不用费心,他只想和王谢两个人能多呆一会儿,就多呆一会儿。
当然,此次回洛城,鹦鹉灰衣就不带了,当初他带来这只鸟,未必没存着试探王谢有何打算的心思,若是王谢连一个人变成一只鸟都能接受,他就没有亮明身份的顾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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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