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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拓少年载酒行——记苏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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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讲实体出版,没有各种光环,那些传统的作家肯把“写网络小说的人”也称为作家,那么,两年,两百万字,我姑且也可以算是作家了吧?

我喜欢用作者这样的称呼叫自己,就像我讨厌上学的时候在试卷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一样。

讨厌或者喜欢,有时候就是与喜欢直接相连,比如我们很多都是帮亲不帮理的人。

我喜欢文字,因为时常被文字戳中泪腺,就像我始终认为这个世上最能震撼人心的东西是音乐图片,而最能感动人的则是故事。

感动,这是一个动词。

就像我认为喜欢也是一个动词一样。

这就是我动笔的初衷。

每个人都是会变的,随着环境和年龄而改变,不但坚持,思想、情感会变,甚至连容貌、形态、身材都会变。

这是必然。

作者也是人,作者也会变,所以作者写出来的作品当然更会变。

每一位作者在他漫长艰苦的写作过程中,都会在几段时期中有显著的改变。

有成长,也有停滞不前的时候,更有甚者还会退步。

在我看来,不管是成长,还是退步,都意味着改变。

很多作者早期的作品一半都伴随着想象力和创造力,可是一旦等到他的思想渐渐缜密成熟,下笔反而会愈加小心慎重,这样,当初的那股冲劲和幻想估计也慢慢消失了。

这恐怕是所有作者的通病,也是作者们最大的悲哀之一。

作为一个作者,有时我会觉得自己像一条茧中的蛹,总是想追求一种突破——突破是需要煎熬的,有时候经过太久的煎熬之后,还是不能化为蝴蝶。

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作者都还在不断的煎熬中,过去是,现在是,未来还是。

有人模仿。

有人断更。

而我只想写自己喜欢的文字。

写的慢且不稳,只是坚持着。

其实,我想说的是,创作本身就是一件极其艰苦和痛苦的事。

可是我明白,每一个作者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创作,否则就会消失。

有时候,无声无息的消失反倒就不如轰轰烈烈的毁灭。

作为写了两年小说的作者,我明白什么的情节更讨读者喜欢。

但是我做不到。

比如写男人,很多人都喜欢男主角大杀四方各种霸气,美女在怀娇-喘吟吟。

而要我写,女人不过是男人身边的一个过客。

因为在我看来,男人的手并不是非要放在让女人傲人的双峰上才有成就感的,更不是为了逆袭让生活扇女神耳光的,而是打天下的。

快感始终只是快感,因为太快,所以不能持久。

而生活和生命却是漫长的。

漫长到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忽略了更多的乐趣。

第一部作品是我这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到的挫折最大的作品。

现在写的这本,我想求新想突破,当时动笔写下第一章时,这种欲望很强烈,就像一个沉水的溺者迫切想看到一根浮木的希望一样。

只可惜这种希望往往是空的。

所以,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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