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一下,解锁更多精彩小说
指就搭在一个被磨蹭得发亮的扳机上,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点力将子弹塞进我的脑门里,他正用手对着我的头。
我盯着他的另一只手看,它就垂在身侧,白胖胖的,只适合拿块丝绸或者棉布擦玻璃的那种白,但谁都想不到它会干什么。
“如果你能将盘子递到另一只手里,我会更乐意一些。”
他照做了,但看起来非常费力,就像将一座山从江的这边移到另一边,像盯着疯子一样盯着我看。
我从裤兜里拿出两张被我揉得发皱的百元现钞,抽了其中一张放进他的托盘里,想了想,所幸将剩下那张也递给了他。两杯酒加冰?他问我。
不,只要冰块,我指了指我血流不止的大腿。
经过昨夜的事,你大概觉得每个人都想杀你了,李国华悻悻地说,接着将一张卷起了一只角的纸片递给我,我胡乱地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一个人名和一串电话号码。
他的介绍很简单,说他是个好警察。
我没有理会他话中的意思,或许是指他的办案能力,或许是指他为人不错,充满正义感,或许是指他没有在办案时乘机将不良少年兜里的钱全部掏走,或者是指他在办案时很少开枪。
然而,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只要还在中国,等到警察掏出手枪,任何人都无法战胜他们。
一个好名声和一个好警察怎么听都不是那么般配,我更喜欢好警察。
李国华走前试图给我留下一些钱,他把我当成了一个穷光蛋。我头一次感受到英国气质在我俩的交往中起了作用,我拒绝了。
老板站在柜台后面望着我俩,目送我一瘸一拐地走出门外。我的嘴角烂了,额头上被拳头撕裂的痕迹还在,左眉骨结着紫色的痂。但这都是前夜的事了,一旦走进太阳底下就会好起来。
我半年前也拥有一家生意兴隆的酒吧,我朝他挥了挥手,认真地说。
他低头装着在吧台后面摸索着什么,宁愿从犄角旮旯找灰尘也不愿相信我说的鬼话。
我迈出大门,阳光迎面而来,虽然它照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灼热,但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它从我的身体里穿过,喜欢它带给这个世界的快乐和温度,喜欢与它睁眼就能相见的简单。
我头一次注意到那么多花朵开在马路中央,有蓝花楹,红杜鹃,郁金香和紫荆花,数不胜数。
我为我以前的粗心感到难过,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好好地望向街头了。
李国华启动汽车,在马路中央掉了个头,一直向西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