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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元宝·女人·狗_0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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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为什么不敢说?”

燕七道:“一个人的钱财若是来路不正,被人偷了也只好哑巴吃黄莲,苦在心里。”

郭大路笑道:“这么样说来,可就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反正已尽了力,是不是?”

这时酒已差不多全到了他的肚子里,已快将他的责任心完全挤了出来。他忽然觉得轻松得很,大声道:“再去替我们拿十斤酒来。”

麦老广还没有走出门,门外忽然走进来三个人。

第一人很高,穿的衣服金光闪闪,好像很华丽;第二人更高,瘦得出奇。但这两人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别人并没有看清。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已被第三个人吸引。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戴着黑手套,头上也戴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其实他就算不戴这顶毡笠也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的套子套了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这是夜行人的打扮,只适合半夜三更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时穿着,但他却光明正大地穿到街上来。

他长得是什么样子?

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谁也看不见,谁也不知道,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寸可以让人家看见的地方。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每个人都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危险。

最危险的当然还是他背后背着的那柄剑。

一柄四尺七寸长的乌鞘剑。

很少人用这种剑,因为要将这么长一柄剑,从剑鞘中拔出来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须有很特别的手法,很特别的技巧。

能用这种剑的人,就绝不是容易对付的。他既然已很困难地将剑拔出来,就绝不会轻轻易易放回去。

剑回鞘的时候通常已染上了血。

别人的血!

这三个人走进来后,就占据了最里面角落的一张桌子,显然不愿意打扰别人,更不愿意被别人打扰。

他们要的东西是:“随便。”

那表示他们既不是为了“吃”而到这里来的,也不讲究吃。

不讲究吃的人若不是忧心忡忡,就一定是在想着别的事。无论他们想的是什么,都一定不会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林太平一直在瞧着黑衣人的剑,喃喃道:“剑未出鞘,就已带着杀气。”

王动道:“不是剑的杀气,是人的杀气。”

林太平道:“你们知不知道这人是谁?”

郭大路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就算已喝得酩酊大醉,也绝不会找这人打架。”

燕七忽然道:“另外两个人我倒认得。”

郭大路道:“他们却不认得你。”

燕七笑了笑,淡淡道:“我算什么,像他们这么有名气的人怎会认得我?”

郭大路道:“他们很有名?”

燕七道:“坐在最外面那个又瘦又高的人,叫作夹棍,又叫作棍子。”

郭大路道:“棍子,倒也像,夹棍这名字就有点特别了。”

燕七道:“夹棍是种刑具,无论多刁多滑的贼,一上了夹棍,你要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要他叫你祖宗他都不敢不叫。”

郭大路道:“他也有这种本事?”

燕七道:“据说无论谁遇着他都没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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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