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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珠山镇火车站的路上,我反坐于吱吱作响的牛车上、久久地回望着那片埋葬着奶奶的白桦林和那个山青水秀的小村庄……
《爷爷的“乡村病” 》
1976年,因为敬爱的奶奶过早离世,我和爷爷被爸爸接回山青水秀的小城牡丹江。进城之后,在乡村度过大半生的爷爷,由于不适应市井生活,一直到他驾鹤西去之前,都在吐槽并不断做出一些反常理的喜剧之举。
首先吐槽的就是城里的粮食没有粮食味(因为是陈粮),其次蔬菜不新鲜不丰富,不像在乡下最常说的顺口溜:这黄瓜和豆角是俺们家自己种的,这鸡蛋是俺们家自己的鸡下的,这猪肉是俺们家自己养的猪新杀的……所以他老人家的后半生可以说一直活在对乡村的怀念之中。
最早我们家在城里也是住着一个带院子的平房,为了缓解爷爷的寂寞,特意给他养了一只德国黑盖大狼狗,这只狗非常凶猛,看家护院是把好手。但却被爷爷驯得或者说打得服服帖帖。后来的某一天因为发情跟一只母狗私奔了,留下全家人好一阵子“忘恩负义”和“重色轻主”的痛骂……
后来爸爸的单位新分了一套楼房的4层的三居室,全家人本意是想让爷爷享享福,所以把他接去了,未料到才住了一个星期他就受不了,说什么没院子不在一楼不接地气,出去活动活动还要爬4楼太累太不方便!最后拗不过他,就让我陪他重新住回之前的带院的平房。
我跟爷爷进城后的有趣故事都是发生于这座平房。当时我们住的地址叫爱民街60号,是个裤衩式的胡同,我们家住在右侧的最里面,共三家人。左侧住着四家人。爷爷在乡下养成了扫院子的习惯,因此进铖里也闲不住,每天清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裤衩胡同的左侧和公共部分全部清扫一遍,因为是土道,所以他的身上落了一层的尘土,但他选择回到家里关上门拍掉,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常常把屋里搞得尘土飞扬,气得妈妈直翻白眼并大声嚷嚷……
爷爷在乡下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我当时正在报社做记者并写点诗,一副文艺青年的嘴脸。所以我们的作息时间是完全颠倒和错位的。这可苦了我,他老人家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炕上卷他在乡村时一直种和抽的旱烟,卷20-30根装到一个铁皮烟盒里,够他抽一天的了。然后他就去做饭,在此之间,他会一遍一遍地嘟囔:小兔崽子(我属兔),别睡懒觉了,赶紧起来吃饭!
爷爷喜欢喝点小酒,而且每顿不超过二两,但一天要喝三到四顿。按照现在的说法应该是最养生的方式了一一活血提神去寒。而且爷爷喝酒喜欢热闹,爸爸和我都是爱交朋友的人,所以家里总是人来人往,来的都是客,无论身份辈份,爷爷都要拉上人家喝几盎并配上他的拿手菜:大葱炒鸡蛋、爆炒土豆丝和油杂花生米。来宾们也都乐意陪老爷子乐呵,所以家里常常小酒不倒人声不断。爷爷是我此生见过的最和善、最随和与人缘最好的人,凡是来过我家的人,只要一说起当年就一定会先提到爷爷。他的质朴、善良、谦逊、热情和诚恳几乎是无人能及的。有点像罗贯中最著名的油画《父亲》的形象,但爷爷比他有文化更清癯,毕竟是上过三年初小的秀才。
爷爷呆不住,总要找点事做。后来爸爸就给他找了个晚上在市供销社打更的活。但他还有自己的副业就是“捡破烂”,捡纸盒子和电线,前者还好轻便干净,后者外面包有胶皮,他常常拿回来放在炉火中烧掉,一阵阵呛鼻的胶皮味搞得家里仿佛工厂的车间一样。当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爸爸反对他捡破烂时,他会反讽说,嫌我丢你脸了,不就是个处级干部吗?!爷爷只所以这么说是有他的底气的,土改时他就入了党,一直担任小队的会计,可谓老革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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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