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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吗?”
敢?
太平公主的这个用词,让薛绍和在场的宦官宫女们都觉有些逗趣。
“公主殿下金枝玉叶,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贵客,若能大驾光临微臣的烧尾宴,微臣当然是受宠若惊。”薛绍道,“只怕寒舍简陋饮食粗鄙,到时将要委屈了殿下。”
你也会受宠若惊?
太平公主心里美了一美,滴溜溜的转了转眼睛,笑容之中添了一丝诡奇神色,“本宫,需得考虑一下!”
“微臣静候佳音。”薛绍不喜不忧的拱手而拜。
“既然你有要事在身,本宫也就不留你了。”太平公主好似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你且去吧!”
“微臣告退。”薛绍也不多言,拜别之后转身而走,大步流云头也不回。
马球场中的拔河正进行得热火朝天,可是太平公主全然无心欣赏,一双眼睛就盯着薛绍离去的方向,视线越过了热闹的马球场,眼神就像是粘在薛绍的后背上,一直目送他走出了宫墙的转角。
“殿下,薛公子已然走远了。”贴身侍婢小声的道。
“本宫看到了,要你来说吗?”太平公主倒也不怕在自己的心腹面前难为情,心情美丽的巧倩一笑,“你说――为何本宫一见到薛绍,心情就会变得特别好呢?本宫方才分明愁眉不展的,往日里最爱的拔河也提不起兴致来;现在却觉得看什么都顺眼了。这是何故?”
“大抵是因为,薛公子长得特别好看。”贴身侍婢笑嘻嘻的答道。
“是吗?”太平公主连眨了几下眼睛,一双略带稚气的漂亮大眼睛里,灵气奕奕,“那他见了本宫,会否心情变好?”
也是难为太平公主了,在皇宫里长到这么大刚刚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除了自己的父皇和皇兄,就没怎么见过两条腿的大活男人。
“奴婢分明看到,薛公子离去之时面带笑容步履轻盈,想来是心情颇佳。”贴身侍婢拐着弯的拍起了马屁,这话可比直接称赞“公主殿下貌若天仙”管用多了。
太平公主果然喜笑颜开,“赏!”
……
薛绍出了宫,骑上马直接去了西市,当然不是去花街柳巷寻欢买醉,而是去了马肆。
大唐尚武,民间不禁兵器准养马匹,二者经常是同在一处贩卖。
过几日就要去打猎,薛绍总得置一身合适的行头。横刀汉剑这些倒是漂亮,但是目前薛绍完全用不趁手;弓,以往喜好风流的薛绍倒是练过,但论其水平不过中等,比起一般的军队士卒来说或许都有差距,至少是比不上月奴。
既然早已立志从戎,薛绍打算趁这次应付打猎的机会,现行打造一套自己能够用得趁手的兵器。
马肆占了西市的很大一块,有很多卖马的商户,远远就能闻到浓厚的马粪与料草气味。这里有许多的胡人做生意,最多的就是来自于关陇一带的突厥、铁勒与回纥人。各式的语言与民族服装在这里交相辉映,偶尔还能看到碧眼高鼻大胡子的西域昭武九姓胡人和来自于遥远大食的阿拉伯人。
大唐实兴开放的国策,对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都予以承认和肯定,对他们的服装、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惯都保持尊重的态度。长安这里常年聚集了大量的胡人定居,如果能够取得大唐的“居民资格”穿上大汉民族的服装,对诸国胡人来说将是莫大的荣耀。很多前来大唐求学、经商甚至代表国家来担任使者的外国人,都孜孜以求的想要定居长安――这比现在谋求一张美国绿卡还要困难,并且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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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