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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引起重视,还要耐心听听儿子的说辞——毕竟,爷爷努~尔哈赤可不能再闹一出“托梦”了!
“嗻。儿臣对胡大人的官修《明史》内情不得而知,仅能自范承谟师傅那里略知一二。但谈钱老先生的《国榷》,玄烨却是近水楼台,自然从中知道了一点前朝故事。儿臣就遵照皇阿玛的旨意,说一段关于琉球的往事。不过,说这段故事之前,请准玄烨说一说琉球虽小,其国却富的原委……”
“其国富裕?”福临吃惊不小!现在大清正是风雨飘摇、屋漏连阴,最头疼的就是缺钱少银!大清尚且如此,一个小小的琉球,能富裕到什么程度?
“皇阿玛,的确如此!琉球不仅富足,甚至到了令人咂舌的程度。”弘毅回答的不容置疑,紧接着就依照后世史学家的种种研究,原原本本说起了琉球曾经的“财政状况”——
“琉球疆域狭小,无法专事稼穑……”弘毅娓娓道来。
琉球由于处在中国与日本之间,它凭借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很早就成为东亚、东南亚海上贸易的交通要道。琉球的船只往来那霸与福州之间,还北上日本、朝鲜,南下安南,以及暹罗、佛大泥、巡达、三佛齐、爪哇、苏门答腊、满剌加、占城、吕宋等南洋国家,行迹遍布整个南洋群岛,主要贩运胡椒、黑糖、硫磺和名贵中草药等。于是,琉球就从这样的“转口贸易”中获得了巨额利润,迅速富裕起来。有明一代,也被称作琉球的“大航海时代”。
“谈迁《国榷》中记载,明正统四年(1459年)四月初九日,以长史梁求保率领的琉球贡使团,贡船四艘,运载马匹五十匹、硫磺七万斤,以及附搭苏木[2]若干来朝。按其一船十万斤计,此次朝贡,其时番货给价苏木、硫磺每斤钞一贯,匹马给价为一千四百贯。由此计算得出,此次琉球国之朝贡贸易货值共十四万贯。而额外搭载贸易之物不算。”
弘毅此言一出,底下一贯“不言利”的诸位都在心算起来——按照明朝货币制度,十四万贯就是十四万两白银,他们琉球回去自己和南洋、倭国贸易。怎么也要翻三翻到三翻五以谋利。也就是说,来一趟,仅朝廷回赐之物,最后就变成了五十余万两白银。再加上贸易之物,少说也要上百万两的数目!怪不得当时朱明朝廷三令五申“三年一贡”,他们非要死乞白赖“一年一来”,甚至“一年数来”。原来其利可观呀!
“戴大人,不知我朝去年琉球朝贡回赐之数为何?”弘毅看到了众人脸上被巨大利益刺激出来的红润。紧接着询问户部汉尚书戴明说。
“贝勒爷,琉球原本受困于东南海寇之患,去年才得以来朝,故而去年之数不比故明,但也数目非小。皇恩浩荡,其贡物回赐约合五万两白银,采办回国之物约值十万两[3]。”戴明说不愧是能臣干吏,对于临时发问的题目依然可以心中有数,言之凿凿。
“如此一进一出,琉球国回去再转手贸易一番。获利不下五十万两白银矣。”弘毅按照后世学者普遍断定琉球国海上贸易利润额为300间的数据,得出一个结论。
“原来如此。但其国忠心事大……”福临还以为玄烨动了强取豪夺的念头,赶紧“劝解”儿子。其实他也有些许动心于小小琉球的富足,但却不能拿着天朝上国的位置去窥伺臣国的“小利”。
“皇阿玛,琉球富足。全赖我中国之恩赐贸易。没有天朝上国,其国充其量只能算作是孤悬海外的荒蛮贫瘠之地。但此时今日的琉球,却早已不是当日那个富足的琉球国了。”弘毅的话题急转直下。
原来,随着西方势力逐渐侵占南洋诸国,葡萄牙人曾经希望与琉球建立贸易关系。但琉球得知葡萄牙人侵占满剌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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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