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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席,请简单自己介绍一下自己。”公诉方向黄天宇语气还算客气地说道。
突然,代表被告的律师,阴阳怪气的插嘴道:“小朋友,说话前可要考虑清楚,乱说,做伪证是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众所周知,辩方律师应该是帮助被告的,但是,显然,这个律师团体很希望黄天宇有罪。
黄天宇的处境看来非常不妙。
“如果做伪证的后果,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那么这里很多都会被判刑的。那些教他们怎么做伪证的应该被重判,但是这其中肯定不包括我。”黄天宇反击道。
“你!”
“被告,这里是法庭,不是给你吵架的地方!”法官严肃地提醒黄天宇。
“那请问法官,法庭上,有人可以随意打断别人的说话吗?你也应该提醒下那几个律师吧。”黄天宇指向被告所在的律师团队。
没想到,这个中学生如此能够反驳,一时法官愣了一下,狠狠地瞪了那几个律师一眼。
“那我现在可以回答,原告的问题了吗?”黄天宇又问下像法官。
“可以!”法官没好脸色的回答道,仿佛自己的威严受到了一点点伤害。
“我叫黄天宇,现就读与pt区第四中学。”
这时法官粗暴地打断了黄天宇的话,说道:“依据法律,你作为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到场。请问在哪里?”
黄天宇闻言,心里咯噔一下,好不容易撇开了自己妈妈,却还有这么个规定。
旁听席上一阵议论声传来,还没进入正题,看来,黄天宇直接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可以做他的监护人。我是他的班主任老师!我叫冯旗。”
突然,旁听席上传来了一声响亮的回答。
谢谢你,冯老师,虽然你老是在数学课上因为我做不出题目,让我罚站。黄天宇内心感激道。
法官见状,只能无奈地示意黄天宇继续。
“我现在要求自辩,不需要被告律师替我回答。”黄天宇说道。
此话一出,不仅旁听席,包括陪审团都是一片哗然。
法官只能不断地敲着木锤,让现场保持安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有权要求进行自辩,法庭理应受理。”这时公诉方的检察官起身说道。
法官见状,只能点了点头,默认了黄天宇自我辩护这个既成的事实。
在一系列程序走完后,控方开始向黄天宇提问。
“请问,被告,在1998年,也就是今年,7月4号,上午11点至11点30分,你在哪里,在干嘛?”
“当天,我从家里出门,准备去地震局边上的小河钓鱼,在那里看到有几个人在骚扰一个小女孩,然后就看到这个小女孩边说让他们别追了边威胁他们再追就跳河了,然后他们还在追,所以女孩最后跳河了,接着我也下水救这个小女孩。”
“请问,你和小女孩之前认识吗?”
“不认识,应该不是和我一个学校的。从来没遇到过。”
“请问,你和现在在被告席,坐你边上的两个人认识吗?”
“不认识。”
“请问,你所说的钓鱼,是计划好的还是临时起意?”
“因为马上中考了,复习的太累,我就想钓鱼放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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