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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顿时一愣,随即带着一丝很诡异的笑容,说道﹕“我知道你!不就是那位慷慨的花了五个金币,从“输神”手中买下他的房子的傻蛋黄种人吗?”
四周人一听,顿时哄然大笑。
“输神?很逆听的一个称谓。”李君笑了笑,并没有动怒。
“因为那个脏狗逢赌必输,结果把自家的酒馆都输没了,气死了老爹,自己的妻子都跟她的小情人跑了,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个破房子了。”一个佣兵道。
“听说啊,那个脏狗把给自己老爹,火化下葬的骨灰盒的钱,都输在了赌桌上,不得已,他就把自己老爹,埋在了自家地下……”
李君听后,脸色蓦然一变,急匆匆的回去,拿着一把锄头,掘地三尺,才闻到了一股无比腥臭的味道。
“妈的!”李君大声的咒骂,捂着鼻子,呼喝来几个闲汉,付给了他们几个铜币,帮忙把尸体送到火化房烧掉。
中国古代,有卖身葬父之说,也有卖身救母之孝,各坊间人人传赞,编成无数小曲儿和京戏,无不心生垂怜之心。
“为了赌钱,把自己的亲生父亲都草草的埋在自己地下,终日踩踏在其坟墓之上,令其死后都不得安息。”李君摇了摇头,若那个脏狗敢出现自己的视线中,非得一拳打的他满脸桃花开。
几日后,人们在一片臭水沟里,发现了脏狗的尸体。
他已经死了很多天了,在炎热的夏日,浑身上下都爬满了蛆,双臂被人硬生生的锯断。
据说是赌钱赌到了分文不剩的时候,他竟拿自己的双臂作为赌注!结果,依旧输个彻彻底底,被一名满脸兴奋的佣兵,拿着锯子,一点一点的锯断了双臂……
李君在听到这个传闻后,后背足足冒了好半天的寒气。
迦南大陆的黑暗、落后的社会制度,对于他这个现代人来说,要想真正的融入进去,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若不是镇里,再无要卖出去的房屋的话,打死李君都不愿在这里住下去了。
花点铜币,找了几名闲汉,里里外外,反反复复的用清洁水、肥皂水、甚至花露水,打扫了不下二十几遍,从早上七点,一直到下午四点,累的那几名闲汉,跟个死狗一样,李君才放过了他们。
土地,被挖掘了足足能有七尺深,新的泥土全都是从镇外的森林里,现刨现运过来,并铺满了地砖。
顺道的,李君又花钱,把栅栏都堆砌成了高高的钢筋混泥土墙,大门都用铜铁制成,裹上几层木皮,一下子变得大气不少。
最近几天,李君白天黑夜的混迹在酒馆中,旁敲侧击的打听到了不少的讯息。
雪暴佣兵团,是维斯镇颇具有实力的佣兵团,其佣兵团团长乃是一位强大的剑侍,名叫比克,今年不过三十五岁,有望在四十岁之前,成为剑士高手。
比克是个很豪爽的汉子,只要有酒,那朗朗的大笑声,便可响彻一里地外。
今日,听闻比克在一家酒馆里喝酒,李君便一咬牙,狠下心来,花了四枚银币,买了一瓶窖藏三十年的威士忌酒,提领着送到了比克的面前。
比克急忙的从李君手中接过那瓶威士忌酒,拔开瓶塞,放在鼻口下闻了闻,一股芬芳醇香便弥漫开来。
“天啊,真的是那瓶威士忌酒!这可是爱德拉酒坊里的镇店之宝,足有四枚银币的价格!没想到竟被你买下来了。”一位佣兵尖叫着,对于这群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能尝上一口好酒,下一刻死了都行。
比克强忍住要一口喝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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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