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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帅的不明显。”
好在他算有自知之明,扬长避短,用他那一身本事征服了很多女性,他的女朋友从来不断,近身的都是美女,足以说明他的男性魅力多么强大,只是美女虽如云,依然在芦花浅水边徘徊,别误会,我说的不是方悦荏,而是那坞。
又有人进来了,四牛哥让我们自己招呼自己,大家都是自己人。
呵……说的多好听啊,他还真大方,把我的种种恶劣都抛诸脑后,想着当我是自己人。
我走近沙发的角落,就见到一个我怎么也料想不到的人,方悦荏。
她也回来了,她是和楚歌一起回来的么?
一定是的。
我怎么这么,傻……
方悦荏,在匆匆的年华里,她一直是楚歌独一无二的金牌搭档,他二人播音默契到令人发指,换一个词就是心有灵犀,她总是能清楚的猜到楚歌想说的是什么,他们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曾经一度,我多么的羡慕她。
曾经一度,我也以为他们是情侣,只是迫于学校老师和父母的压力,两人没有公开恋情,因为高中有一个成名且百年坚持不动摇,甚至更多百年也不变的陈规:不允许早恋。这个规定不知拆散了多少鸳鸯。
所以我曾经想过,方悦荏讨厌我,是我插足了她和楚歌的爱情。
我的脚开始生根,根在地底繁茂,我没有勇气走过去。
那坞似是察觉了我的僵硬,她扯扯我的胳膊,漫不经心:“她早几年就回国了,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讶然的望着那坞,后知后觉的才明白那坞在安慰我。
我坐在方悦荏的侧对面,我不想惊动她,却还是让她看见了。
她不动声色的定定的看着我,似是在打量,渐渐才移回目光,但我明显在她的仓促的眼底看见了伤痛,浓烈的。
还有,赤裸裸的,不甘,埋怨。
我知道,方悦荏一直深深喜欢着楚歌的。
我一直,都知道。
从楚歌第一次把我介绍给她的时候,她的眼光,不友好,有惊诧,有气愤,有不屑。
是的,她不屑于我,我长的没她漂亮,身材没她婀娜,声音没她动人,眼睛没她传神,连个性都没有她平易近人,甚至我连家庭也拼不过。
我瞬间就自嘲了,以我的情况,连个正常的家庭都算不上。
如今,她看着我的眼神依旧不变,只是那份不屑褪尽,化为了浓浓的伤痛。
她还爱着楚歌。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她的,如果可以,我比谁都希望,方悦荏深爱着楚歌,楚歌深爱着方悦荏,他们是彼此的深爱,王子和公主的童话依然存在,然后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开心大结局。
尽管如此,我可能会不快乐。
但也只是可能。
想到这里,我扯着嘴角讽刺一笑,我真是够贱的了,自己给不了楚歌,又做不到洒洒脱脱,自相矛盾。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方悦荏经过岁月的雕琢,越发的出落了,以前是不食人间烟火客,如今洗尽铅华却又是另一种纯粹的姿态,如果我和她能友好相处,说不定我会喜欢她的。
她那么爱楚歌,如果他们走到一起,或许楚歌能得到幸福,而方悦荏也会用尽全力去让楚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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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