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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皇纷纷现身,他们自然只有一个目的,而那些王级之下的狼族们则已经在世界各地开始了寻找,哪怕翻遍每一寸土地,他们也会为大帝带来他所想要的。
“你究竟在哪里...我的养母...我的挚爱...”
(呼,我还是第一次什么也没想一口气写那么多,这种感觉...还真是有点奇妙啊,很顺畅,很舒服,明明写了有一会儿了却比刚刚没写之前还要舒服还要有精神,那么接下来就该进到大帝的回忆里了,去那百年前的1919,去那个清末民初的动荡年代描写唯一的安宁之地,情节所限,请原谅我将您写在不同的时代,请相信我一定会尽全力将您的一切赋予这个人物,至少是我记忆中的一切,对了,我写我的挚爱应该没有变态会想到那种爱吧?想多了想多了,我都先写我的养母了,不会有读者那么想的。)
1919年,秦岭山脉。
一匹野猪惊慌失措的奔逃着,在它身后是十几只成半包围状追击的狼,它们在诱导,在驱赶野猪逃向它们所期望的方向,那个没有回头路的山谷。
山谷因常年的塌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山岩,狂奔中的野猪收势不及一头撞在岩石之上,威武的狼王见状毫不犹豫便扑上前去死死咬住野猪的脖子,其余狼也连忙跟上。
一顿丰盛的大餐到手,狼群带着野猪返回位于半山的聚居区,哪里有狼群的‘育儿所’,所有幼狼都生活在地穴中统一看管,狼群出猎的时候一般由一到两头母狼留守看管,当狼王带着食物走进育儿所之时,足足六七只幼狼一拥而上,它们伏低全身,嘴唇和耳朵向两边微微拉开,有的轻轻舔舐狼王,有的在狼王身前打滚或是轻轻蹭着狼王的小腿。
而在这其中有着一只鹤立鸡群的幼狼,它通体白色没有一丝杂毛,双目湛蓝宛如最纯粹的宝石,和其他幼狼一比简直就是吴彦祖和古尔丹。
它如其他幼狼一样向狼王示好着,没有什么不同,若是其他的种群,说不定就直接抛弃甚至杀死这样的异类了,但狼不会,狼从不会轻易抛弃同伴,除非狼王觉得你有实力造它的反。
这个庞大的狼群已经在此处传了三代,这里便是它们的家,它们的故乡,它们无忧无虑,没有天敌,丰富的食物,舒适的环境,此处毫无疑问就是世外桃源。
而今天,这里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伯德,你确定有一只纯白色的狼崽子?狼牙狼皮虽然也不错,但却弥补不了风险和消耗,要是没有,我们损失的可得要你来偿还!”说话的是一名打扮有点像琼斯博士一样的白人大汉,事实上那个时代的赏金猎人大多都是那种装备,不过他们并不像电影里那么正义与美好。
所谓的赏金猎人偷猎,盗墓,杀人越货,只要能赚钱干什么都行,而在异国他乡,那自然是更肆无忌惮了,要知道现阶段,他们可是洋爸爸。
“当然了老大,昨天我们探索这里的时候,我刚刚好看到那只狼崽子从地穴里爬出来,通体纯白美的不像话,要是带回去卖给那些贵族,你能想象我们能赚到多少钱吗?再说了,我们三十几号人人人有枪,还怕那些狼?”
“老大,前面能看到狼群了,怎么说,直接围了开搞吗?”
“围吧,先布置好陷阱,之后如果能找到狼王就先打狼王,找不到合围完了就直接开枪。”
偷猎者自然不会在乎动物的想法,但他们却也低估了狼群的警惕性,包围圈还没靠近三百米以内,就已经被外围警戒的狼所发现,其实他们的汗臭味早在一公里就被狼群闻到了,但由于没有见过人类,所以警戒的狼没有太在意,直到发现这些移动的臭味围成一圈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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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