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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本是丁香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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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的时候已显示出美男子的痕迹,微笑的脸庞好似带露的百合,姐姐带至外间散步,所有的婆婆妈妈都会伫足赞美两句。三岁的时候已经人小鬼大,凡事都肯保持着一个儒雅的微笑,矜持地说:“谢谢”、“请”、“不要太麻烦”、“你永远是受欢迎的”……四岁的时候显示出卓越的音乐才能,拉小提琴时喜欢穿大领子藏青色水手服,同班或邻家的小女孩总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和他攀谈。

英式教育对小剑十分有利,和我们一起出去就餐,知道主动替大人开车门、拿大衣、拉椅子、递杯碟,自己切牛排持汤匙的姿态非常正宗和娴熟,俨然一副小绅士的派头。

我依稀记得幼年时候妈妈曾向楼下阿婆抱怨:看孩子长大,时间过得最是快,不知不觉间,自个儿就老了。当时我只觉得妈妈没话找话,待临到自己身上,才惊觉是怎么回事。

小剑常去练球的草场上种着一棵玉兰,那玉兰已经很老了,枝枝桠桠都是岁月的斑驳。但冬天叶子掉光后,春天又蓬勃地长出来;待到秋天干枯,夏日便顶了一头的香花。但紧接着又花落,又是花开,叶子逐渐枯萎又逐渐繁盛……时光像拉不完的磨,在这无休的季节更替里,漫长得好似永生——而我是这永生中无力抗争的囚徒。

工作是辛苦的,比工作更辛苦的,是心的麻木。这样一间小公司,做好了也不见什么前程,做不好却涉及到家人生计。不停地赔笑、不停地陪酒,从一间诊所奔波到另一间诊所,从一个城市出差到另一个城市。艳阳的下午总能看见车如流水马如龙,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看来却是相当的寂寞:白色的是车头灯,红色的是车尾灯,被太阳稀释得淡而又淡,但是那样重叠往复永无止息,仿佛在演绎我浓得化不开的寥落。

我回去的时候姐姐已经哄着小剑入睡,但听到我开门的声音,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又咕噜噜地睁开,缠着我给他讲故事。我周身疲惫,但依然不肯违了这小小人儿的心意,于是掖好他的被角,细细讲给他听:

一个王子,他被施了恶毒的魔法,变成丑陋的青蛙模样,所以他日日蹲在金色的井台上,等真正的心上人到来,只有她爱上他并吻了他,他的魔法才会破解,变回英俊潇洒的模样……

一个王子,出海时不幸落难,被一只美丽的小人鱼所救,但他竟以为恩人是邻国的公主。小人鱼为了他,放弃了家庭、姐妹、美丽的鱼尾和甜美的声音,但都不能打动他,在他和公主新婚的头一夜,小人鱼跳入了大海……

一个王子,到了适婚年龄,大家觉得要选真正的公主,才配得起他尊贵的教育。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就是七层床垫七层厚褥七层羽被下放一粒小小的豌豆,能感受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公主……

一个王子,因为到了成人的年龄,于是告别父亲去远游,但是误走进了一座有魔法的玻璃山,并差点被女巫加害。但是他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打败了女巫,还赢得了举世无双美丽姑娘的芳心……

一个小王子,居住在自己寂寞的星球上,那个星球每天能看43次落日。有一天一个玫瑰花的种籽飘落到这里,于是小王子以为她是宇宙间唯一一朵玫瑰花,并且爱上了她——因为寂寞,玫瑰花成全了小王子的爱……

但讲着讲着自己也糊涂起来,就伏在小剑的床边沉沉睡去,半夜被姐姐轻轻推醒,怕我这么着会生病着凉,我勉强站起来,习惯性地看看表,已是三更时分。

季节的轮回如同生命的往复,我觉得累,是心累,那每日带着面具生活的冷暖自知。在伦敦著名蒸雾闷湿的夜里,我一次次为自己斟那种冰倒牙的柠檬红茶或者青梅子酒,然而斟完又没勇气喝掉,眼睁睁看它们缓缓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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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