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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跟他一起去一个饭局,说那里有很多的有钱人,但我婉拒了他。
我吃着被汤水煮的露馅的饺子,手机里正播放着谭咏麟的《一生中最爱》,这是那天去染发时听到的歌,才想起自从换了手机,我再也没听过这首老歌了。
我是厦门人,可是我特别喜欢吃饺子,但是我包的饺子永远没有母亲的好,她的总是馅儿多而且不会破,我怕馅儿多了会破,于是馅儿就包的很少,可是放下去煮,总是要破皮。我吃水饺也不喜欢蘸醋。超市的速冻水饺跟我的大拇指一样,我一口能吃下两个,但肉是不新鲜的,总有股姜味,于是我开始自己包饺子吃。
我很少吃披萨了,也很少吃西餐。起初总是不习惯的,但是足够多的时光用了无限的耐心让我去习惯这些。
吃完饭,我又将包里的零钱和衣柜里藏着的现金全都数了三遍。一共两千多美金,加上未发的工资,也才五千。
我查看了去伦敦的机票,又查了去巴黎的机票,我几乎每隔三天就要看一下这两地的机票有没有涨价。
《一生中最爱》听腻了,我想换一首,可是新手机的新歌单里竟然只有三首曲子,还都是手机自带的。我才发现来到纽约后,我一直在忙着找工作或者工作,已经很少像在伦敦时一样坐在图书馆里听歌看书了。
忽然想起安德森那晚问我那首曲子《The end of the world》,于是我切换到了这首曲子。
我听的有些热泪盈眶。
实在抱歉,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总是能为小事感到感动而悲伤。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个词叫‘抑郁症’,或者说,我也没想到我会得这种病。
安德森再也没找到我,也许他觉得我会在那夜后主动跟他联系,再次暧昧不清,于是他在等我。或者他以为我在等他的联系。
他不找我,我继续一个人生活。就当我渐渐要将他淡忘掉时,他又找到了我,还是在我上班的地方。
“来吃饭?”
“来找你。”
这次他再也没有拉我出去,而是问我:“要不要出去走走?”
一出门,秋天的风就吹到了我的脸上。
下班后我换了一套衣服,是那天在华人超市附近店铺买的那套‘我爱纽约’的廉价卫衣,不过我的脖子还挂着他送我的Tiffany项链。
这次他穿的就比较生活化了,一件黑色的开衫和灰色的运动裤。
“想去哪?”
“都行。”
“法拉盛没什么好玩的,要不我们去曼哈顿?”
我的心轻微一动,想起了那年晚上的跨年。
“好。”
等我们开到曼哈顿已经晚上十一点了。他在星巴克买了两杯咖啡,我们捧着咖啡在并不拥挤的街道上一直走。
“不上班吗?你好像很闲的样子。”
“Hua,之前的事情很抱歉。”
我有些差异,咖啡差点喷了出来。
“你确定?我一直以为该道歉的是我。”
“不。”
他固执的眼神真有点可爱。
“哦。”我笑着应。
“你见我的第一次,是不是觉得我很纨绔。”
“是。”
“那你是不是觉得我有过很多女人。”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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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