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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给唐昊与工作室的七三分账,让唐昊拿大头,其实并不过分。
一首歌的版权,通常包括两种,也就是词曲著作权和音像制作者权。
唐昊因为既是词曲作者又是演唱者,所以这两项权益基本都属于他。
为啥说“基本”都属于他呢?
因为从词曲的谱子到录制好可供人视听的一首歌,中间还有其他的六项工作内容。
也就是编曲、乐器录音、人声录音、后期制作(修音、混音、母带)、封面设计、文案设计等。
最后的这两项,如果不是发专辑只是做数字类的单曲,就不包括在内了。
比如现在《我想把我唱给你听》这首歌,工作室只是做了编曲、乐器录音、人声录音、后期制作(修音、混音、母带)这四项工作,当然还做了一点市场推广。
看似环节挺多,其实最有价值、决定一首歌能否火起来甚至成为爆款,最关键的环节,无疑是词曲和演唱者……这也是一个音乐工作室,乃至一个唱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麦田工作室的核心竞争力,仅就这一首歌而言,无疑就是唐昊这个人。
然而唐昊却拒绝了麦田这种七三分账。
他说,“有这么一个膘肥体壮,才华横溢的唱作人站在你们面前,你俩就一点都不心动?”
麦梁两人这才恍然大悟,然后就是惊喜万分。
就差点涕泪横流了。
唐昊这是要加盟工作室!
两人亿万个没想到,根本就没敢想!
凭唐昊的唱作才华,随便放出点烟幕,唱片界的那些大佬们,还不抢破脑袋。
麦田清点了一下工作室的现有资产,其实主要也就是那些音乐器材和车辆。
工作室的账户上,在唐昊的二十万进来之前,早特么就分文没有了。
盘点下来后唐昊发现,麦田说他的设备堪称一流,并没有吹牛逼。
仅仅那个架子鼓,就是由世界顶级品牌组装而成,核算下来有将近二十万。
而常见的乐队架子鼓,能值个三两万的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其他诸如键盘、木吉他和贝斯、电吉他、大中小提琴等等乐器,他也都按部就班地配备个齐全,且件件几乎都是硬通货。
麦田是不干则已,要干就要干票大的……
咳咳,要干就要干到最好……
至少要把最好的家当,先置办起来。
算上两部车子,麦田工作室的总资产在三百万左右。麦田还要算折旧,直接就被唐昊打断了。
唐昊的无形资产(他唱作能力的那个脑壳和嘴巴)作价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麦田和梁泰的那双活非常好,且又在乐器上无所不能的手,各作价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麦田准备让唐昊占股百分之五十一,唐昊“不好意思”地谦虚了下,然后就“非常无奈”地答应了。
至于余下的实物或现金投资额,三人一致同意,等赚到钱后再按个人所占股份,把投资额度补齐。
三个都是穷鬼。
无奈又心照不宣。
于是就非常愉快地统一了这个意见。
唐昊虽然控股,但他把日常经营的所有事务,一并都交给了麦梁两人。
他首先要做个甩手掌柜的。然后再按照工作室的规划,该写新歌时写新歌,该唱就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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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