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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熊心很有嚼劲,口感很独特,越吃越香,而血肠则是一种久已有之的经典佳肴。
在吃完熊心、血肠这两道开胃菜后,绪方精心烧制的正菜——那一片片油滋滋的熊肉——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当青登大快朵颐时,他慢半拍地发现墨娜希一直安静地坐在一旁,并未加入眼下的熊肉盛宴。
“绪方先生,快让墨娜希一起来吃饭啊,熊肉多得是,不吃就浪费了。”
绪方苦笑着摇了摇头:
“她没法吃这头熊的肉。”
“嗯?为什么?”
“这是阿伊努人的习俗,绝不会吃乌恩卡姆依的肉,也不会取用其身上的一切物事。所以不管是这熊的肉,还是它身上的别的什么东西,她既不能享用,也没法将其带回村里去。”
“这样啊……那还真是可惜了。我本想着取下这头熊的皮毛、胆囊,当作待会儿去室孔卡拉的见面礼。”
“你出手解决了这头棘手的乌恩卡姆依,对阿伊努人而言,这已经是上佳的见面礼了,室孔卡拉的村民们会由衷地感谢你的。”
“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
“橘君,差点忘记告诉你,熊血能够极大地提升人的精力,所以你待会儿可能会觉得浑身燥热,不必惊慌,这是正常现象。”
“哈,那可真是浪费了啊,平白添增精力,却无处释放。”
……
……
绪方说得没错,熊血确实有很强的提升精力的作用。
在享用完熊肉盛宴后,青登丝毫没有填饱肚子后所特有的困倦感,反而感觉精神饱满,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既然阿伊努人不能取用乌恩卡姆依的血肉,那青登就只能将这头熊的皮毛、胆囊留为己用了。
据绪方所述,熊身上最值钱的部位,就是它的皮毛和胆囊,特别是后者,乃非常珍贵的药材。
他并非贪图钱财,他才看不上这点小钱。
熊毛、熊胆固然珍贵,可就凭青登如今的地位,这些东西只不过是随便动几下嘴皮子就能轻松弄到手的简单玩意儿。
人生中首次打猎成功,而且还是猎到这么大的一头熊,他很想将这些战利品带回家给妻小们看看,特别是让总司看看。
不知为何,总司对于猎人的生活有一种出奇的向往,兴许是因为猎人的生活给她一种自由、刺激的感觉。
若让总司瞧见他猎到这么大的一头熊,她一定会非常高兴,说不定会有助于她挺过“不死之力”的熬煎。
等他将这些战利品带回内陆,搞不好又会多添一则美谈,“古有加藤清正狩虎,今有橘青登斩熊”云云。
简单地稍事休息后,三人踏上前往室孔卡拉的路程。
室孔卡拉……绪方曾在此隐居过的村落。
对于这个村子,青登充满了好奇,他还从未见识过阿伊努人的部落呢。
近日以来,为了打发时间,绪方没少跟他科普阿伊努人的文化习俗。
耳濡目染之下,他对阿伊努人的文化产生些许兴趣。
绪方方才所讲述的阿伊努人的信仰体系,更是让他耳目一新。
天地万物都寄宿着神灵……不知是巧合,还是真的有联系,青登总觉得阿伊努人所信奉的“万物有灵”,跟“通透境界”有几分共通之处。
在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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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