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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他在有味斋的卧室里不穿鞋子习惯了,这时候睡迷糊了也光着脚下床乱跑。早春的夜晚,地板上都像是落了层白霜,把四郎冻得龇牙咧嘴。
刚睡眼朦胧脚步蹒跚的摸到窗户边,忽然从窗外窜进一个东西来!
四郎:( ⊙ o ⊙)!
想起了陶二对他的嘱咐,四郎立马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神马妖魔鬼怪,都放马过来吧!这么充满豪情的想着,四郎嗖的一下挽起袖子露出截白生生的胳膊来……
额,辟邪宝镜这时候不是该发光吗。四郎疑惑的戳戳没动静的手链。
可是,面对这次的大妖怪,手链也不管用了,四郎还是被窜进来的野兽扑到在地。
“二哥!”四郎反应过来,抱住浑身湿乎乎的大狗欢呼着。
二哥似乎赶了很远的路,身上又是泥巴又是水,像一条狼狈的大狗。把四郎心疼坏了。
这么一闹,瞌睡虫全都赶跑了,四郎也来了精神,跑回去穿好鞋子在自家包袱里翻找起来,拿起一块麻布,太粗,想了想放下来,从自己包袱里找出一块干净的内衫,蹲在地上给大狗擦毛毛。
其实这么点水,念一句咒语就干了,大约四郎还没有养成习惯,事到临头之时,想到的办法还是手动。二哥被自家小媳妇伺候的心满意足,很有心计的也装作记不得。
“刚才外面怎么了?”想起那声惨叫,四郎问道。
“这家老板娘是个巫人,估计家里养了不少蛊。惊蛰即蛰虫惊而出走之意,这一天阳气上升百虫蠢动。春雷会惊醒那蛊虫,所以是练蛊最好的时机。估计是练蛊出了什么岔子吧。”二哥的狗脸也神奇的能够传达出面瘫的感觉。
“老板娘家里养的是金蚕蛊吧?这种蛊……是要食人的吧?我听人家说这种蛊是以蚕作媒介,把刚死去的女子魂魄困锁著,再以独特邪咒使指定魂魄供其差使,有点像养鬼。虽说这些魂魄供主人家奴役,但是主人家还是得供奉金蚕鬼,而供奉的食物就是男人的血肉。蛊在外面吃了男子,回到家就能给主人招来金子。是这样的吗?”
二哥化出的这个外形毛发很是浓密,四郎想要用布擦拭干净毛毛上头的泥点,结果越擦越脏,一时气不过就开始努力和泥点们较劲。可见他于做家事上头的确没多少天赋,也是二哥禁得住折腾,若是普通的狗狗,被他这么没有技巧的搓来揉去,没准毛皮都给撸秃噜了。
“也不全对,养金蚕蛊的确需要男人的血肉,也会以女子的魂魄为鬼役。”二哥默默换了个姿势满足四郎的爱心【蹂躏】。
“怪不得这家店主会把人变成驴子,这样一来,偶尔宰杀一头驴子也根本不会引人注目。再说他们选定下手的对象大多都是亡命之徒,即使这些人失踪了,也没有人会怀疑到他们头上。乱世中官府大概管不了这么多。只是,这样吃人的蛊虫,就算能够招财,招财的同时也会招来祸患吧?”四郎有些不解,金蚕蛊听上去似乎是歪门邪道,难道吴娘子和葛大叔也是为了招财才驯养的吗?可是看着似乎有些不像。
“恩,世人多贪财,用这种金蚕蛊只为了招财,所以常常放其外出吃人。如果是蚕族的话,他们驯养金蚕的目的倒不完全是为了招财。当年蜀王蚕丛氏教人蚕桑,每年岁首,蚕月时节,都会豢养金蚕数千头,给治下百姓家家户户送一只金蚕,供民间祭拜供奉。蜀中百姓家中供奉着金蚕,就能保佑自己所养的蚕繁孳无灾,从而使古蜀国人民衣食无忧、民富国强。蚕月过后,蜀王又把金蚕回收入神祠。所以,对于蜀国巫人来说,金蚕具有保护并促使春蚕繁孳的功能,他们养金蚕一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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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