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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黑胡子劫匪(一)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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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汴梁是大宋朝的学术中心,开封府的出版物登记衙署最重要的日常就是登记各种发明创造,并且把数以千计的论文按照学术门类分类汇编成年册,寄送到世界各地。

闻名遐迩的教授想要出书当然是很容易的,比如说朱子学的创始人朱熹朱老夫子,他随便写点儿诗词都能卖出去几十万套,余姚的王阳明王夫子,他的语录也是一版再版,版税滚滚如长江之水。但一般的普通学者,费了半辈子的力气熬出来的一点心血,最多出两三百本,送几十本给同行亲友,再把一百本用在课堂上,还有一百本就托付给书院边上的书肆寄卖,运气好的话一两年内能卖完,运气不好的话几十年也卖不完。比如说高丽的大学者卫霍姆——他在成名之前写了好几本专著,统统销路不畅以至于被卫学士一气之下卖给废纸厂化成纸浆了——到现在,谁要是有一本初版的卫霍姆大学士所著的《理智论》,那可以说是胜过千金,不论是哪一个博物馆,哪怕是珍藏了一本,都堪称是镇馆之宝了。

专业书就是这样,是否卖的好卖得动,与它本身的质量关系不大,关系大的是作者的名气。比如说张培若是手中抱着的是卫霍姆大学士在恼怒中写得满满一页纸:“苟仲文,我入尔娘!”那么放在现在,一字千金也有人要——苟仲文,卫霍姆来华期间所供职的书院的董事,以不学无术闻名于世。他之所以留名后世,全是因为他心胸狭隘,将当时的“海东第一才子”卫霍姆从汴京的大书院逼走,到福建厦门的集美书院当了客座教授——集美书院也是因此,一跃从东南一座默默无名的小书院成为了学界经验主义的标杆旗帜。

日至今日,在东京大书院的校史馆内,有一座“思过墙”,墙上排头第一个名字就是“为人无德,为业无能,为心无耻苟仲文”。常有校友游览至此,总不免要对着此人唾两口唾沫,也算是四五百年来的一个传统了。

话题稍稍扯远了,其实程祁唯一好奇的就是,既然张培小娘子手中抱着的不是卫大学士的初版孤本,也不是阳明先生的手迹珍藏,只是本校一名普通中年夫子的滞销学术论著,为何会惨遭抢劫?难道现在的劫匪强人也苦心求学,一心要考博士生了吗?

不过这样的事情显然不太可能。程祁陪着张培回到那家书肆——书没了,姑娘还得再买一本。

这家书肆不大,也就一个门面。门口挂了一块牌子“三到书屋”——名字起得倒是有典故,本朝的朱夫子说过,读书要眼到、口到、心到。

三到书屋从门口到屋内都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一位老先生在柜台后面捧着一卷书读得津津有味,有人进来了也不在意。程祁知道这是学院里的书肆的习惯,有钱的可以随意挑选,挑完了自己去柜台结账。穷学生们站着可以白看一天书,一文钱不花人家也不会说什么。在这里开书肆的多半也都是半个秀才,多少带点儿书卷气的。

张培在挺靠内的书架上找了一通:“哎,奇怪……昨天我来买的时候还有好几本呢,怎么现在都卖光了?”

老板抬起头来:“哦,这不是小培么?你找什么书啊?”

“大叔,就是那本《东罗马帝国的律法》——昨天我买的,今天还要再买一本。”

“真是奇怪啊。”老板自言自语道:“今天这书这么好卖?刚刚还有个人把店里面的这个书全都包圆了呢。我还道是有教授指定课堂上要用这书呢。”

程祁隐约地感觉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书过去不好卖吗?”

老板拿起一本账簿来:“我看啊,这本书正常一天卖不出两三本,昨天是张培小姐买了一本、除此之外卖出去三本。今天一开门就卖出去了十本——张小姐,您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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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