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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份很高行动能力极强的资深刑警,这样的人难免会自恃过高,把眼睛搁在头顶,看不见底下类似白亚丰这样的芸芸众生。
我没纠缠这个问题,他也懒洋洋的没追问。
看热闹的人走了一部分,还剩下几个极顽固的留在原地,其中有两个的目光一直粘在我和谭仲夏身上。
我随便瞟了一眼,心里认定那两人都是记者,便暗暗猜想那个稍稍有点壮实的女人会不会就是让刘毅民头疼欲裂的代芙蓉。
如果真是她,我感觉稍微有点失望,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代芙蓉应该是个身材高挑容颜倾城冷若冰霜的女人,应该全身散发着女王气息,这样的形象才配得上她的能耐和她“一代名记”的名声。
一边想一边就走到了刘毅民的车子旁边,他正好在不远处看见,走过来把钥匙交给我,叫我们先回局里,他等这边处理完以后再回。
他说完,看着谭仲夏笑了笑,跟他说:“今天早上的事情,听同事说了,我替亚丰给你道个歉。你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别跟他计较。”
谭仲夏完全当没听见似的,转过身再次望向不远处的命案现场,特别没有礼貌,把刘毅民晾得很尴尬。
我正想问刘毅民替白亚丰道歉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可王东升那边喊他,他就走了。
我打开车门准备上车,被谭仲夏喊住。
他望着远处的命案现场,叹出口气,淡淡地说:“再看一眼吧。”
我想了想,反正不赶时间,就听他的再看一眼吧。于是转回身体,跟谭仲夏并排站着,直直望向远处的命案现场。一棵孤槐,一具尸体,后面是空旷荒凉的背景,头顶是阴云密布的天,偶有一阵冷风吹过,枝叶飒飒,好一派空旷寂寞的情怀。
我想,如果我是变态杀人狂,选在这里犯案的话,就一定要选刺槐花开得最艳的时节,再选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然后才犯这样一桩惊天动地的罪行,看阳光穿过刺槐的枝叶铺洒尸身,扑鼻都是混合着血腥味的槐花香味,有风吹过时碎花漫天,那才好看,够意境,像画,有暴力的美学,符合某种高修养变态杀人狂的气质。
这么广阔的天地,荒冷的田,风里一棵孤零零的树,确实很有点艺术性在里面。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摄影师也是因为这里风景别样美才跑来选角度拍照片,结果倒是跟凶手选到了一处。
所以现在我就在认真考虑,凶手选这里作案到底是无意识的还是有意而为的。
我甩甩脑袋笑自己乱想,如果凶手真的是本着艺术的精神特特地地选这里作为命案现场,那他应该每个细节都力求完美、至少尽可能完美。但是没有,他后面的操作一塌糊涂。我仔细看过尸身上的伤口,切得歪来扭去,好几处断口和重复下刀,别说有艺术感了,普通看都看不下去。
我讨厌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因为觉得本不应该是这样。
我微微侧过脸去看谭仲夏,他像之前那样交抱着双臂分叉两腿直视前方,体态很好。而且他好高,比我高出大半个头,起码有一米八五吧,全身肌肉块,一看就是很能打的样子。
刚才他说不知道我们两个打起来谁会赢时,我想都不想就说他不是我的对手,一半是出于对自己体能的自信,另一半是谐谑。但真要打起来,恐怕很未必,因为我学的那些招式基本以防为主,不主动进攻,而且苏墨森教一阵然后修叔叔又教一阵,完全不成体系,凑和着对付一般人行,碰上个练得稳当的,真不一定能打得过。
谭仲夏的样子一眼就能看出练得够狠。
想着想着,心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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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