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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更是想都别想,只能一层童鞋公用的。
呃,想到那个洗簌间和厕所的结合版,因为职业习惯而最善于脑补的林琳登时冒出一身冷汗,想当年胆小的她就是为了隔壁(洗簌间)而搬出了这间寝室,那事,过了十一年她都没忘呢!
“别发呆了!快起来快起来!再不起不等你啦!”正在林琳脑洞大开冷汗直冒的功夫,马尾辫下了最后通牒。
林琳立马回神,盯着马尾辫脑子急转,可惜这姐妹高中毕业后就没联系了,到了只记起人家好像是姓李,是寝室老大,平时老大老大叫习惯了,倒把人名字给忘了。555,宅缩久了,她就免不了得得健忘症神马的,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于是林琳只得一边划拉床上的校服往身上套,一边稀里糊涂在这位热心却没记住名字的寝室老大的催促和陪伴下去隔壁洗簌间洗脸刷牙,连化妆品都没擦,她实在记不住自己的爽肤水乳液神马的都搁哪了。
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跟热心老大进了教室。临进教室前,她着实擦了把汗,要不是有人带着,她险些连教室都找不着了。
健忘症者伤不起啊!
马尾辫为了叫林琳这个懒货起床,那是连食堂都没来得及去,自然也就没吃早饭。她倒是没说出来,在她心里,自己是寝室老大,又偏赶上这周负责寝室卫生,自然叫懒货起床的活就归她了。
可林琳并没想起这些,她自打渐渐死宅开始,就许久不曾吃早饭了。此时早把早饭这茬给忘了,只傻呆呆的站在教室门口,脑子飞速转动,想的课题是:我的座位在哪?
唔,林琳虽然有各种各样宅缩久了造成的毛病,比如(伪)人际交流障碍症、(伪)面瘫症、(伪)健忘症神马的,但她一写文的,可以很自豪的说,她的逻辑推理能力随着成功编造的一个个故事,还是不错的。
于是林琳开始推理了。首先,她退后一步抬头看向门上挂的班级牌子,上面写着‘高一三班’四个大字。
唔,她现在是高一!
然后,她又透过讲台向窗外看了看,唔,树叶发黄掉落,一片萧瑟,隐约记得老大说过什么国庆。
林琳点了点头,这明显是秋天的景象,八成是国庆后。
高一,还是秋天国庆,结论是高一上半学期!
高一上半学期好啊,老班还木有想到前后左右每周一串座这个让重生者找不着座的主意。所以她很肯定的说:那一个学期一直是跟一个固定男童鞋同桌的。
而这个男童鞋,即使有点健忘症的她却也真的真的没忘记。因为此人是她唯一暗恋过的一个男生,因为没追上,就认了干哥哥。当然,当她还是高中生时,学校里认干哥干弟干姐干妹成风,她只是跟风罢了。
求而不得总是能让人记忆深刻,更别说大学后两人还有联系,她死宅的时候,也偶尔视个频什么的。再加上这位干哥哥结婚后体重飞涨,前后对比效果特别惊人。她还曾掏出高中相册缅怀过那会儿未增肥的小帅哥,所以……林琳眯着眼扫视了一遍教室,很快就找到了自己座位。
靠窗第三排靠近过道那个空位子,就是她的!旁边是同样穿着巨丑无比高中校服的干哥哥!
林琳走过去,坐下来,干哥哥开口了:“怎么来这么晚?”
林琳宅缩了,算一算,有两年不曾跟干哥哥视频了。她的人际交流障碍症貌似又犯了。
干哥哥看着眼前面瘫的妹子,诧异的挑了挑眉。话说,她平时不是总很早就来了,还顺便帮他收拾收拾书桌扔一扔垃圾什么的,即便偶尔来晚了,也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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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