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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沙门女士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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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的状态,他很可能活一百岁。最近她同张丹织谈起云伯,张丹织皱着眉头说:“连我都差点要爱上云伯了。他太美了。”张丹织的看法其实是读书会的成员的共识。尤其是那位白发老太文老师,公开声称她就是为了同云伯“交流感情”才来读书会的。她这样说的时候,云伯就将自己的手搭在她的肩上。然而沙门一点也不吃醋,因为读书会的氛围里没有“吃醋”这个词的地位。

那时沙门还有一位男友,二十七岁的登山运动员,高大威猛的小郭。他最喜欢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度读书。他也常来参加讨论。他是沙门的性伴侣,大家都看见过小郭从书店的楼上走下来,青春焕发的样子。他常这样说:

“所有的故事都应该发生在半空中,但那个地方又应该是有根基的,就像我坐的这块岩石一样,它被云朵遮蔽着,可它无比坚实,它将我对地心的感应传送到我的双腿。”

“原来你是用两腿在读书啊!”沙门笑起来,“腿可是用来登山的啊。不过没关系,我喜欢你这种做派。哪一天我也同你一块去四千米高的山上读书,我们要读《鸣》这本书。”

因为小郭老说要“死在爱情的怀抱里”,沙门就总是提心吊胆。她知道他不是玩笑话,可她并不赞成如此病态地追求刺激,因为还有很多好办法来获得最大的幸福。沙门觉得小郭的偏激一点都不符合高尚的书籍中提倡的那种理想。一直到好久好久以后,沙门才理解了小郭的那句话,于是打消了忧虑。却原来小郭并不是像他看起来那么单纯稚气,他非常老成,在生活经验方面同沙门势均力敌。

沙门新近所交的一位男友也是个小说迷,但是他还没有加入读书会,因为他认为自己更适合一个人独自与书籍打交道。他是一位采购员,长年在国外跑,采购电子设备。他是休假时偶然来到书店的,只不过是走累了进来坐一坐,喝点咖啡,但一坐下就不走了,整整坐了四个小时。这四个小时里头,他并不读书,只是一直关注着沙门小姐的一举一动。他有个女性化的名字叫黎秀,他把他的名字告诉了沙门小姐。沙门很喜欢他的名字。

“我总是在旅途阅读。”他说,“只有上路时我才会产生阅读的灵感。不过在您的店里我感觉像坐在船上一样。”

“有时候,地板的确会晃动。”沙门微笑着说。

“此刻就一直在晃动。啊,您这里有《晚霞》!您愿意和我一起读它吗?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同人交流。不,等一等……对,不要打开书。我想起来了,我正读到主人公第三次访问云村。也可能是云村第三次访问主人公。当时我是在丹麦,安徒生的故乡,汉姆莱特的阴沉的城堡边上,我看见它正在逼近。”

“谁?”沙门紧张地问。

“还有谁?当然是云村!”

“哦!”

沙门松弛下来,伸手摸了摸黎秀的额头。他感激地看着她,垂下头吻了她的手。

“我要退休了,”他轻声说,“我打算去尼泊尔的山间读书,也许那里是云村的原型?”

“有可能吧。”

夜幕下,沙门和黎秀在河边漫步。沙门说她从小就熟悉这条河,她在梦里同一位像他一样的男子在河边漫过步,而今天,她实现了她的夙愿,这有多么幸福。

黎秀说,就在刚才,云村已经拜访过他了。其实在飞机上,他总是想念着一位像沙门一样美丽的女子,所以下午在书店,他一见到她就认出她了。他决定以后常来她的书店,或许有一天,他会欣然加入她的读书会。他需要时间。

沙门站在码头上,看着黎秀孤零零地离去。

“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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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